2008年06月01日
這個人,是由我親手殺的。
由看見他的一刻,殘害他的畫面,我腦內不停播放。
三天前,我在這個地方把用雙手狠狠的把他扼死,
然後再用手鋸把他的頭髗鋸開,腦漿溢出,
當時我感到莫名的興奮,還把他的手腕的動脈割開,
用一個大桶裝著,用鏟子把他的腦漿盛起,一併放進去,
最後,他的血流光才把他放進那箱子裡。
他的身邊寫著兩行字,「過去了的挽不回,也別想著挽回。」
也是我用他的血和腦漿混在一起之後寫出來的。
我一直呆著的坐在箱子旁邊,蒼蠅在我身邊飛來飛去,
一陣又一陣的屍臭味,在這刻我完全感覺不到。
接著,我又安然無恙地回到家中洗一個澡,
洗去那骯髒的感覺後, 坐在沙發上,打開相簿,
看著他,笑道:「原來你在那裡,害我找了那麼久。」
看來,我還有很長的時間待在這裡。
(PS。我還未想到故事的名稱,我覺得這故事需要一個好名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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